各位网友好,小编关注的话题,就是关于千元吃火锅吃出蟑螂的问题,为大家整理了2个问题千元吃火锅吃出蟑螂的解答内容来自网络整理。
吃饭吃出蟑螂,可以使用以下方法***:
1、一旦发现菜里有不干净的东西,立马二话不说,马上拿起手机把异物来个近距离特写,然后再把店面环境也拍进去,多拍几张都没事,尽量把店面的名字、商标都拍到镜头里面。
2、一定保留好现场餐具的证据,不要让店家倒掉或者换掉。
3、把手机的录音功能打开,然后把店面负责人叫过来,注意是叫负责人,叫服务员是下不了决定的,先让他们给出合理解释,并且让他们主动托出赔偿方案。 这里需要先了解可能出现三种情况:
第一种,饭菜没吃过的,那么店家一般会提出给顾客换过一盘新的;
第二种,是已经吃过的,那么会提供打折处理,一般是8折左右;
第三种,不管吃过没吃过,店家方面不承认异物是他们的,拒绝作出任何处理,并且表现出怀疑是自己放进去的异物,这种情况直接进入第5步。
4、按照《食品安全法》,在餐馆吃到不洁食物是可以获得10倍的赔偿,但是规定归规定,一般要求店家赔偿10倍的菜价很难,但是要求免除所有就餐费用是合理的,并且可以要求保证身体出现状况让店家承当责任。
5、首先需要和店家严正声明,如果对方不提供具体解决方案,那么将采取***行动,马上投诉到消费者委员会和卫生监督所。如果店家仍然不屑一顾,那么可以直接拨打消费者委员会电话(12315)进行投诉和要求派人过来取证。
6、当相关部门的人员到场后,把证据资料提供给取证人员,并且告知真实情况,这时候即使店家想不作为也没法子了,必须给你提供合理赔偿和道歉,并且卫生部门将按照卫生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九条进行处罚甚至停业。
提示:
食品卫生法: 第九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 (一)***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个是属于体验式店铺消费情境中不圆满的一种!
消费情境我把它归纳为4种:第一种是一家较真的店遇上一个较真的消费者,其结果圆满;第二种是一家较真的店遇上一个不较真的消费者,其结果圆满;第三种是一家不较真的店遇上一个不较真的消费者,其结果还是圆满;第四种是一家不较真的店遇上一个较真的消费者,其结果就是不圆满了。最后一种情况就是火锅店和诉讼女子的关系。火锅店的不较真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卫生状况把关不严,从而让蟑螂有机可趁;第二火锅店缺乏危机公关意识,没有及时的进行消费补偿,从而导致被诉。这位女子消费者的较真同样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与店家沟通并要求免单;第二在沟通未果的情况下,而不是选择忍气吞声,将其诉至法庭,最终获得十倍赔偿。
从这个消费情境中我们可以得到两个维度方面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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